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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一種希望說起
「我希望從此不會再有霸凌的事件,不會再有人受到傷害,也不會再有人去做那麼過分的事。」這是一個我不認識的學校的希望。


(二)秩序作用及其殘餘
有一種願望是這樣的:我們希望有秩序、希望清潔、希望美麗相伴、希望許多事情都清晰明朗。這種願望在校園裡頭轉換成目標,並落實於實踐時,大概是遵守學校規矩、保持個人與環境整潔、達成德智體群美的目標,並且將上述目標逐一細分並且轉換成校園時程(在幾點幾分該做什麼事、不該做什麼事)、操作流程(事情該怎麼做、怎麼坐站、課本怎麼放怎麼聽講、怎麼舉手問答、頭髮怎麼理、課程怎麼進行)、答題技巧(思維怎麼不隨意、怎麼直線性不岔題、課程主題怎麼分類切割練習)、數字成績績效、以及最後的統計報告。

我們用一個空間的比喻來想像這樣的事。將許多不同的人擺進類似的框架,我們可以想像,在擺入的同時應該會產生某種形變的反作用力;若這個形變的發生不是來自於個體內在的力量,那麼,就必須來自某種外力的壓制。如果,校園對學生有更多的要求與期待、對教育的結果更單一嚴格,那麼,這種形變的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將更強大。

在此,我們得到兩個要點:(1)秩序會將原本連續的事物突出其差異,甚至在原本沒有差異的地方,透過其設定的目標製造出差異。(2)秩序在作用時,會在往目標框框的運作上有類似作用力與反作用力的產生。


(三)兩種暴力(作用力與反作用力)
當秩序進行區分時,它會將原本連續的事物突出差異,並以「秩序本身」為判準進行命名為「符合秩序」跟「不符合秩序」,不符合秩序的事物透過作用力的作用,不是被迫改變自身,就是被迫移動它們的場所。而且,這個秩序化過程可以不斷細分進行下去。於是,我們可以想像得到,(3)秩序化的活動從來沒有產生單一穩定的結果,它總是導致不符合秩序的產生,而且總是突出被迫的垃圾、混亂、矛盾、醜陋。但是,秩序化不會這樣說自己,它會怎麼說呢?「這是一個邁向文明的過程,是將粗俗變得文雅、將殘酷變成善良、將無教養變成有教養的過程。」(註一;齊格蒙.鮑曼)

我們說「秩序」以其本身為判準進行「符不符合秩序」的區分,那麼,秩序的判準是怎麼決定出來的呢?常看到的至少有二種:多數投票決定的,以及,強勢權威決定的,它們的共同點都是「專斷地或者多數地決定什麼是對他人最為有利的事物以及明顯地為了公眾的福利及公正而必須犧牲誰的利益」。因此,不論是那一種決定方式,我們都可以知道,(4)對整體更有利的,通常是對某些人痛苦的;或者,對某些人更好的事物,至少是對某些人更壞的事物;或者,某些人的進步,即是某些人被迫無能。而且,照目前校園的狀況看來,(5)秩序不會自己變成它希望的那個樣子,而是透過大量的權威力量來維持並對抗反作用力,例如處罰、體罰、獎賞、競爭。因而,在此狀況下,一旦權威力量除去,其維持的秩序也隨之瓦解。


(四)合法的暴力(合法處罰與非法的)
在目前的「秩序」狀況中,我們可以看到兩股力量像是在對抗著:維持秩序的權威力量與被秩序所排除的反作用力。因此,我們發現,權威力量是維持秩序的一種「方式、手段」,但從古到今所有的人都知道這件事,差別在於,今天(6)所謂文明秩序是「(成功地)聲稱在一個特定的領域內壟斷著有形暴力的合法使用的人類社會」。因為這種壟斷和強制性的區分,力量被分為兩類:合法的和非法的、有用的和無用的、可行的和不可行的;而且也被區分者冠上不同的名稱:「被設計的法律和秩序的實施」以及「非預期不可控制的暴力」。前者取得了「合法性」,後者應也屬於是某種地下秩序,只不過這種地下秩序不被區分者承認因而是不合法的。

因此,(7)「正義與非正義有一個共同之處:為了產生效果,它們都需要所有的權威力量!」而且,(8)所謂秩序與法律關心的「並不是暴力的消除,而是暴力怎麼分配管理」。


(五)對非法暴力的處理
關於「反作用力的、不受管制、無法預期」的暴力,我們通常都如何對待它呢?直覺上,最直接的方式是,將潛在可能的或是實際發生的暴力,移到某種「邊緣地帶」,讓我們看不見它、讓它彷彿消失,透過將這些暴力人送走,以維持秩序所期待的福利。

然而,當我們朝向更加一致的秩序前進時,我們發現,愈來愈多的人事物變成了「問題」,而且我們這樣想:「既然可以獲得清除這些人的手段,因而這些問題就被解決了,看來根本沒有理由去忍受他們有罪的、令人難以忍受的存在。」但是,持這樣彷若事不關己想法的人,也會有感到不安的時候。我們看到,當秩序企圖壓制的範圍持續擴張時,終於演變成「宣稱理性的秩序權威」和「也具有力量的暴力」都或明或暗地在摧毀對方,於是我們看到「被秩序排除的暴力」的反撲…而且,(9)被秩序所排除的反作用力,就恰恰會反撲在秩序旁邊。也就是,因為秩序作用所製造出來的反作用力,反撲在秩序自己身上了。


(六)以某些想法掩蓋內部對抗
慣常的思維方式,讓我們會情不自禁有一種想法:「期望一切事物都是完美的,期望一切事物如果變得完美就會勝過它們實際的情況。」接著,我們情不自禁會這樣指責:「就恰恰是那些暴力份子,就是因為有他們,從外部以暴力侵入,破壞了我們的生活的美好和諧,我們是多麼無辜!」最後,我們更情不自禁這樣認為:「如果沒有這些暴力份子,我們早就可以過著零暴力的校園生活了!」

如果有一種可能,讓我們反過來看呢?恰恰是「今天所設計出來的秩序」照其設計,就是必須有所排除,必然產生反作用力並且與之對抗,這種設計就像數學裡,無法整除時必然會產生的餘數。但是這種秩序的設計者無法接受這種會有餘數的設計,對它來說這「簡直就像失敗的設計」,它相信(至少總是宣稱)設計是完美的、是「為每一個人的好的」,是某些學生自己不聽(秩序的)話、不受(秩序的)教、不上進、學壞。

一旦,我們無法接受「這種秩序的設計真的是不完美的」,又為了(10)避免自己陷入無能的挫折時,我們學會了這樣想以求得解脫:「對,就是那些暴力份子,就是因為有他們,從外部以暴力侵入,破壞了我們的生活的美好…」而且,這樣想的人必須愈來愈專注在處理這些「暴力份子」的手段及方法上,要不然在這樣的時刻,我們會馬上意識到自己的無能,甚至有可能會意識到自己一直以來所相信並執行的,竟然是與自己長期宣稱的正好相反的、某種令人厭惡、不道德的行為。


(七)被污染的理性秩序
的確,「霸凌事件」,受害者真的是受害者,是無辜的,這是就實際個人來說。但是從這個事件的「騷動」延伸出來的其他各種說法及回應呢?反省呢?教育呢?我看到的是許多的「操作手冊」。

「如果有發現霸凌事件,我一定會馬上告訴大人,讓霸凌者不要繼續欺負人。」
「我們要當薔薇騎士 !我們不可以當霸凌者!」
「如果我被霸凌要說出來,不行憋在心裡。」
(這些是某學校畫上紅線刊登出來他們認為成功的教育成效,也可以當操作口號。)

其中有一句:「我們要的是友情,不是霸凌!所以我希望我跟霸凌永遠都沒關係。」
或許,在思維上,就是不斷強調這個「沒有關係」,而強化了霸凌的可能性存在?「我跟霸凌永遠都沒有關係」這個口號正好切除了我們跟「因秩序排除動作而產生的一切暴力」的連結,並強化了兩者的對立,而且還掩飾了一件重要的事,即我們所位處的「秩序」其實是透過「權威暴力」來執行「對某些人事物或情感」的排除這件事!

從教育較為整體面來說,或許,我們必須這樣認為:「不合法的暴力行為不應該,秩序的權威暴力排除行為也不應該,這些受害者都是無辜的!」像這樣的暴力行為,每天都在秩序內與秩序外的各處發生,但今天秩序內的人們說「希望與我無關」,連教育的想法上都是如此:希望與我無關。連對學生教育的內容都是以「自己是純潔無辜正義」的立場來指責誰誰誰,來掩蓋在許多課堂內外正在發生的關於權威暴力的事情。

或許我們必須反轉成這樣的立場:「今天發生的這些事,與我們有關。」那些「垃圾、混亂、矛盾、醜陋」,這些我們所排斥的,與我們有關。我們在立場上能夠如此思考嗎?在教室跟學生討論這樣的事,會很沉重嗎?這些醜陋與暴力跟我們有關?或許這才是重點。可以想像,跟學生討論這樣的事,將會瓦解校園裡那些依靠權威暴力支撐起來的美麗宣稱與秩序,那些許多人都心知肚明卻不能講的東西。不能講!(號稱理性的)秩序,在此與暴力發生共謀的現象,以維持早已非理性的秩序自己,以從中撈取既得的利益!

承擔這樣心理責任會太沉重,所以我們不要承擔吧:「你們,這些惡人!」人,頓時輕鬆起來了 。

(八)天真的凝視
2004年,我讀到了一句影響我的話:「人長大到某一年紀之後,再沒有權利如此天真、膚淺、無知、健忘。」這句話出自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的《旁觀他人的痛苦》。

「我希望從此不會再有霸凌的事件,不會再有人受到傷害,也不會再有人去做那麼過分的事。」這是一個我不認識的學校天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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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本文關於「秩序與暴力」的概念及引句主要來自《生活在碎片之中》,齊格蒙.鮑曼(Zygmunt Bauman),波蘭社會學家。也因此,採取的多是社會學觀點。
(註2)本文感謝盧駿逸老師的閱讀並給予參考意見。

*刊於《毛毛蟲》兒童哲學月刊,2011年七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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